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25日发布的《温瓯综执罚决字〔2022〕第13-0243号》显示,温州佳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今汇路道路上摆放钢架,占道面积16平方米。该公司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已构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附件(二、市政公用,序号:1,违法种类: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行政处罚),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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