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9月1日发布的《杭萧衙前综执罚决字[2022]第2000037号》显示,杭州博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萧政储出(2021)36号地块项目中,由于前期部门疏忽,导致验线滞后,在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的情况下,目前该项目处6、7、8#楼主体施工。其行为违反《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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