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鲁建罚字〔2022〕44号》显示,2022年2月25日,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鲁商·凤凰广场二期项目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公司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010056]3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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