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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被罚3万元

2022-09-21 16:47:39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9月16日发布的《湖南综执罚决字〔2022〕第03-0135号》显示,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佳源商务广场项目中建设房屋249套,已实际销售134套,其中有77套房屋售出的预售款未打入指定监管账户,未进监管账户金额共计59652583,按年化利率3.7%计算,预估年化利息2207145元。当事人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违法事实成立。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浙江省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罚款30000元。

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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