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9月23日发布的《嘉经综执罚决字〔2022〕第04-0190号》显示,江苏松田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铂轲电动车项目的施工方,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华路685号8号楼内擅自施工进行装修改造工程。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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