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9月28日发布的《温交工罚〔2022〕1313》显示,湖北中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篡改、伪造工程资料的不良行为,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其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处罚原文:
主要违法事实:湖北中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核电连接线工程第TJ01标段工地试验室于2022年6月6日检测出具的编号为BG-202205-SN-002的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报告中抗压强度试验检测无原始数据,其中28天抗压强度试验检测数据在试验室仅有可进行该项试验检测的编号为HD-029的微机伺服水泥抗折抗压试验机中找不到编号为BG-202205-SN-002的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报告中对应的28天抗压强度试验检测原始数据。事后,当事人及时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
经核查,实际28天抗压强度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对应的是微机伺服水泥抗折抗压试验机中2022年6月5日组号为202206-SN-001-28的原始数据,当事人已将报告编号为BG-202205-SN-002的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报告改正与设备电子数据一致。水泥混凝土在成型后,强度随时间增加而增长,开始增长较快,后来逐渐变慢,28天可以达到设计强度。实际2022年6月5日组号为202206-SN-001-28的27天抗压强度试验检测原始数据,理论上是低于28天的,而实际27天抗压强度试验检测得出的检测结果47.6MPa符合大于等于42.5MPa的技术指标,故该报告涉及的工程均未发生质量或者安全生产问题。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