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广东)网站9月30日发布的《(穗海-05)应急罚〔2022〕11号》显示广州中泓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22、24、26、28、30、32号西梯加建电梯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千元。
穿透式管理为项目安全护航 ——中交一公局集团平陆运河钦北铁路桥改建项目斩获荣誉
新质生产力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服贸会工程咨询与建筑服务专题沙龙在京举办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