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10月1日发布的《金环(义)罚[2022]41号》显示,重庆昱鑫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不良行为。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伍拾壹万元整。
揭秘雄安体育中心“山水印章”是如何建成的?
水利建设提速护安澜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