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决字〔2022〕3号》显示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093074024H)申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单位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处警告、罚款3万元;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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