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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被罚35.15万元

2022-10-10 15:27:41来源:信用中国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信用中国(安徽)网站10月8日发布的《合建监罚决字﹝2022﹞第71号》显示: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437792126)于2016年5月未组织合肥滨湖金融创新城项目展示中心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第三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35.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被罚3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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