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10月9日发布的《桐庐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70号》显示,浙江冉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桐庐县横村镇***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未将施工场内材料堆放区域及剩余部分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七)项,浙江省桐庐县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穿透式管理为项目安全护航 ——中交一公局集团平陆运河钦北铁路桥改建项目斩获荣誉
新质生产力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服贸会工程咨询与建筑服务专题沙龙在京举办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