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10月9日发布的《桐庐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70号》显示,浙江冉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桐庐县横村镇***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未将施工场内材料堆放区域及剩余部分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七)项,浙江省桐庐县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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