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9月30日发布的《杭税二稽罚〔2022〕188号》显示,杭州帅旗房地产有限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税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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