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鄞州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289号》显示:宁波兆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JD08-B4地块东北角实施了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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