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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温州市鸿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2022-11-25 16:43:23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发布的《温鹿综执罚决字〔2022〕第02-0306号》显示:温州市鸿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使用牌号为浙C58646的重型自卸货车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鹿城区七都街道04-C-09地块项目房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途经鹿城区七都街道板桥南路,共处置1车次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为20立方米。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温州市鸿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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