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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广东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2022-11-28 17:01:22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东建罚字〔2022〕第028号》显示:2022年3月27日,东莞市宏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发生一起液压升降平台挤压事故,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2022年4月14日,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宏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1号厂房、02号厂房、03号厂房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该项目的脚手架、电梯井口、楼层、楼梯临边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依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广东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未依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广东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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