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12月9日发布的《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537号》显示:东阳嘉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以南、城南西路以西云上名邸项目实施了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东阳市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462,475.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贰仟柒佰零肆元整(¥1,312,704.00);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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