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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力建机制 织牢市场风险防控网

2022-02-17 16:16:18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王建业 王筱桦 邹婷责任编辑:郑绍林

  “租房遇到纠纷,就找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这是王女士的一句心里话。不久前,王女士承租了一套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房屋,租期一年。可没过多久,房东改变了主意,打算出售该房屋,要求王女士限期搬离。王女士认为房东违约,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执,多次协商未果。最终,在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的协调下,王女士与业主达成了一致意见。

  成立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是厦门市解决群众租房纠纷、防范化解住房租赁市场风险的创新举措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汇聚监管合力、完善规章制度、深化主动创稳,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住房租赁市场风险防护网络,极大改善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创新举措,规范市场秩序

  “租房遇到纠纷,当事人如果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不仅需要支付诉讼费,而且费时费力,可能需要三五个月才能得到结果。”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此,厦门市于2020年7月成立了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制定了《调解投诉处理流程要求》《受理结案表单》等纠纷调处规范,通过线上、电话、现场3个渠道免费为市民提供住房租赁纠纷调解、行业违规行为举报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汇集了房地产中介行业资深人士、律师等多方专业力量,一成立就受到了群众的广泛信赖。据统计,2021年,该中心接到各类纠纷案件1713件,案件办结率达到97%。

  为了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厦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7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2021年,厦门市现场检查中介门店1614家、租赁企业83家,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93份,移送问题线索63起,曝光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例5批、65起,约谈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网络信息平台6家,取缔房地产经纪机构5家,关闭门店8家,将225家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理各项租赁纠纷投诉3125件,调解办结率达96%。

  汇聚合力,构建监管体系

  “能够多部门联合执法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得益于厦门市构建的常态化共享共治机制。”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厦门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信访局等8部门组成的住房租赁市场风险防范工作专班,8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住房租赁市场创稳工作专班的通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市场态势,强化联动查处合力。

  厦门市发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线上哨兵”的作用,在提供找房、签约、备案等“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市场主体、房源、合同双重核验机制,从源头上切断虚假房源信息传播。融合信用评级、投诉评价、市场监测、市场分析等功能,实时进行大数据监测,加强市场主体、房源、租金、合同等市场要素监测,及时预警、防范市场风险。

  在全域6个区、38个街(镇)建立住房租赁网格,加强与公安网格、社区网格等业务协同,通过实地核验房源、定期巡查中介门店和走访住房租赁企业、动态采集信息等方式,及时掌握市场动向,分级分类处置问题,将矛盾化解在一线,推动市场规范化运行。

  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规章制度是保障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元素。”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厦门市在租赁市场主体、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住房租赁市场价格等方面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扎实推进租赁市场风险防控。

  印发《关于规范和发展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意见》《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和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个人严格落实商事主体登记、责任主体备案,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和信用动态评价,已完成二房东商事主体登记1267家。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要求涉及“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的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金监管专户,严禁租金消费贷款等行为。

  房产主管部门加快完善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定期发布机制,支持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加大市场房源供给,稳定市场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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