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湖北省武汉市自2019年全面启动改造工作以来,已累计开工改造1103个老旧小区,涉及建筑面积约248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32.76万户。
整体布局抓统筹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40家部门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问题。按照“市统筹、区主体”的原则,各区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形成了市区一体、多跨协同的工作模式和政府统筹、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武汉市着眼城市品质和功能“双提升”,优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以规划引领计划、计划明确项目、标准保障品质。
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坚持“项目、资金、力量”一体推进,无缝衔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及水电气网等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为科学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
广泛动员聚民智
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动员和组织居民全程深度参与,通过“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武汉微邻里”等线上平台与线下座谈、入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询意愿,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建立竞争性项目生成机制,形成了问题集中突出、群众意愿强、党建基础好的综合评估打分等方法,合理确定改造计划和时序。
坚持改造中问计于民。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认真摸底调查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探索推行规划师、设计师进小区,与居民共同制定改造方案,助力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不断畅通沟通渠道,坚持改造方案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坚持改造后问效于民。实行由居民代表、相关单位等共同参与的联合验收制度。将居民满意度纳入评价指标,开展满意度随机测评。
精细施工提质效
加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不断规范项目施工管理和验收,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精细化安排施工时序和进度。严格落实施工公示制度,健全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严把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关,严密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改造质量过硬,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简化优化项目审批。不断完善政策支持,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配套的临时建筑、小型管线工程等建设项目可不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订完善《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实行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协调相关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绿化提升、雨污分流、二次供水、加装电梯、文体设施等项目统筹到改造项目中,直接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监管手续,解决改造方案缺乏统筹、甩项漏项、专业性不强等难题。
连片推进改造。坚持系统改造、连片开发,大胆探索集城市开发、更新、保护于一体的改造管理模式,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片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空间优化升级、存量资源盘活等工作统筹推进。试点相邻小区打包实施成片联动改造,实施以社区、片区为单元的组团式改造,以样板工程为点、美丽街道为线、片区提升为面“立体式”推进。
渠道多元筹资金
强化政府资金支持。三年共争取中央资金支持12.74亿元,落实市级专项资金10.72亿元。各区积极安排区级财政资金,并整合民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涉及老旧小区的部门资金,统筹用于改造。
引进社会资本投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居民、原产权单位、专营单位、大型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武汉钢铁集团等原产权单位累计投入17亿元实施改造,协调供电、通信、燃气等专营单位投入1675万元参与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各区充分挖掘小区自身优势,引入社会资本增设公共服务设施,探索使用者付费机制。
探索一体推进“投、改、管”。硚口区与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实施汉正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对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改管并重建长效
提前谋划长效管理。坚持管养关口前移,明确要求各区在改造前要预先谋划小区长效管理方案,将改造后的管养费用支出列入各区年度财政预算。
创新物业服务模式。按照政府改造打基础、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聚人心、拓展服务保长效的“三步走”路径,因地制宜创新“红色物业”托管、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捆绑打包等模式,分类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
加强小区治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系统集成推进“红色物业”和“百步亭经验”,强化党建引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单独建或联合建方式,基本实现老旧小区党组织全覆盖,推动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广泛参与、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社区管理新机制。完善党员下沉社区等制度,多方联动解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不全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车等问题,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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