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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