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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顶层规划》出台

2022-06-07 15:50:29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钟合责任编辑:晨阳

面临大规模开发及高水平消纳等多重挑战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对外公布。《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与目标,并着力破解行业现存痛点堵点。记者注意到,《规划》首次采取联合印发形式,既是政策规格之高的体现,也折射了当前可再生能源利用要实现“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必须倚赖于能源、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

  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规划》提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呈现新特征。一是大规模发展,在跨越式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二是高比例发展,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场化发展,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四是高质量发展,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主力支撑。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考虑到资源条件、技术成熟度、经济性及建设周期等因素,风电、光伏发电将挑起“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的大梁。

  中国在2020年作出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5.3亿千瓦。以此推算,“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空间至少为6.7亿千瓦。

  大型基地化开发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规划》明确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风电、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方面,《规划》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等方案。

  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多重挑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42.5%,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8亿千瓦、2.5亿千瓦、3.4亿千瓦、0.3亿千瓦,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但《规划》也剖析道,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长较快,但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还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与高效消纳利用的矛盾仍然突出,新型电力系统亟待加快构建;制造成本下降较快,但非技术成本仍相对较高;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相对滞后;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利用量是《规划》的另一重点。

  围绕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规划》多措并举:

  优先促进就地就近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网配套工程及主网架建设,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推动自备电厂主动参与调峰,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充分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积极推动外送消纳。提升“三北”地区既有特高压输电通道新能源外送规模,推动既有火电“点对网”专用输电通道外送新能源,优化新建通道布局。

  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如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推进化工、煤矿、交通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

  不难看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对资源详查、用地用海、气象服务、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强化政策协同保障。(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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