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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城市排水防涝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022-05-09 14:40:53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陈鹏 肖菡  责任编辑:叶子文

河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城市排水防涝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5月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加强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改,强化重点薄弱环节管控和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全力保障城市安全度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李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要落实城市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将工作部署、项目建设、汛前准备、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物资保障等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项目、具体到岗位、明晰到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以案为鉴,把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作为案例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持续对雨水管网、闸门、排口、泵站等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整治,对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保障雨水行泄通畅。对下凹式立交桥、地铁、隧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涵洞、深基坑等城市低洼地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巡查排查,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降雨期间要派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紧急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断交、停运等措施。系统排查地铁、综合管廊、二次供水泵房等设置在地下的电源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正常供电,为抢险救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条件。

  各地要抓紧修订完善本地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对应气象部门红、橙、黄、蓝四级响应,明确预警等级、启动条件和响应程序。重点强化地下空间、地铁、隧道等重点部位应对极端暴雨的应急措施,完善停工、停运、停产和转移避险等应急处置内容。

  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渠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机制。充实排水应急队伍力量,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城市排水排涝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要抓好排涝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加快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涝水排放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等重点内涝治理项目,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会议指出,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内涵,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各地要加强全链条管控,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新建、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造类项目应全面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设计环节,应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设计纳入方案设计审查。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环节,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作为重点审查和监督内容。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唐山市作为第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城市,要落实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和工作方案,系统化全域建设海绵城市;其他城市要积极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大力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到2025年,各市应全面落实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会上,石家庄市、承德市、唐山市、邯郸市4个市分别汇报了排水防涝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安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对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进行了事故剖析,河北省气象局气候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了今年我省汛期的气候形势,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相关负责人就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主会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设分会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气象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局)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陈鹏 肖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