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严防强行毁麦占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实质性毁麦违法建设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最大限度恢复耕种、消除违法状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上农作物接近成熟的要等收获后才能实施占用
通知表示,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护耕地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省上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推动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省政府近年来连续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毁麦占地的严重危害,坚决遏制此类问题发生。
《通知》明确,要加强巡查监管,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麦收之前,各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严防严控强行毁麦占地行为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田长、网格员要履行好动态巡查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凡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和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未批先建,严禁强行毁麦占地建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已批土地上农作物接近成熟的,即使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也要等收获后才能实施占用。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告知政策规定及严重后果,及时防范化解毁麦违法建设隐患;对正在实施的毁麦行为,要迅速反应、联合处置、正确引导,全力保障粮食生产正常稳定;对实质性毁麦违法建设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最大限度恢复耕种、消除违法状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强行毁麦占地行为制止无效的,要第一时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通知》要求,要严格用途管制,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和科学绿化的政策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年度“进出平衡”,科学有序开展国土绿化工作。
在春季植树造林中,各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与林业主管部门充分衔接,统筹合理安排绿化位置,按批准方案和下达任务稳步开展国土绿化工作,严防强行毁麦造林;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对新增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问题,要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记者 王富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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