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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2022-03-24 10:51:45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者:王富亮责任编辑:王富亮

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3月23日,住建部官网发布《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示显示,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确定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城市入围。 ( 记者  王富亮 )

  原文如下:

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确定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城市建设司、办公厅。

  联系电话:010-58934539、58934800、58934479。

  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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