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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评审批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2022-05-12 14:53:40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王富亮 王国合责任编辑:王富亮

  本报讯(记者 王富亮 通讯员 王国合)“把麻烦留在内部,把方便留给企业,让企业少跑路,腾出时间精力谋划更好发展”。近年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通过“帮”“放”“管”“服”等创新举措,强化科学化管控、精细化治理、标准化整改、制度化保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简政放权,“放” 出服务高效率。一是下放环评审批权限。2021年,在将所有报告表类项目以及市级审批10个行业的报告书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区的基础上,又将29个类别报告书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临颍县和舞阳县,审批下放率达90%以上,让企业少跑路,方便企业就近办理。二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改为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取消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环评审批,改为企业网上自行登记备案;全面实施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房地产、饭店、汽车维修点、普通仓库、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据统计,2020年登记表项目备案数量与2021年同比,由3171个减少至545个,豁免率达82%。三是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将疫情期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转为常态化制度,对农副产品加工、制造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猪养殖等18大类45小类编制报告(书)表项目,继续实行环评告知承诺,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后,报告书也无需技术评估、审查,公示期满直接审批。

  优化办事程序,“优”出发展新效能。一是大幅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对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环评,《环评法》规定审批时限为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市生态环境局承诺法定公示时间外,审批时限大幅压缩至3个工作日,切实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二是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相符性分析、资源承载力分析等内容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对废水排入园区工业废水处理站的项目,简化区域地表水影响预测内容;对于完成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现状评价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入驻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时直接引用近三年的现状监测结果,对有特殊要求的进行针对性补充监测即可,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探索推行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探索对产业园区内同一行业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及审批,建设单位可打捆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打捆审批,并在批复中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审批后建设单位可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四是简化总量审核。对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取消总量审核;对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实行同级审核,在环评文件中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替代削减方案即可,不再单独出具总量审核意见。

  增强服务意识,“帮”出企业满意度。对联审联批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提前介入,提供咨询并跟踪服务,注重加强与大项目办、拟入驻园区、招商引资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提前了解项目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依法依规合理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避免项目在环评阶段走弯路、误时机。在服务“三个一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大胆创新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将项目环评受理公示与拟审批公示合并压缩公示时间,加快环评审批,节省企业时间成本。

  据统计,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市联审联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85个;完成“签约一批”第一期、第二期漯河市集中签约项目环评审批30个;完成“开工一批”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集中开工项目环评审批234个,第三期“开工一批”项目43个,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始终坚持做到应批尽批、能批快批,全年没有1个重点项目因为环评审批问题影响项目开工落地。2021年9月15日,在全省环评工作推进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对服务“三个一批”环评审批工作表扬3个地市,漯河市排第二;2022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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