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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三个三”工作法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022-07-25 13:40:19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胡静责任编辑:杨志斌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丽江市始终把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突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丽江市“三个三”工作法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落实“三个到位”,确保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和2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工作专班,选派5名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市县两级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提供评估、咨询等技术服务,全市专家技术团队总计169人。同时,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第一责任,形成责任明晰、上下配合、部门联动、指挥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详细部署,高位推动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督促指导到位。建立每周调度挂钩联系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级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5个县(区)住建局,每周2次点对点进行调度;实行督导挂钩联系制度,制定《丽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制度》,选派5个组长单位分别挂钩联系5个县(区),分片包干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全市的定期督查,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不定期组织暗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各成员单位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丽江市“三个三”工作法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议

  做到“三个清楚”,确保抓牢排查整治主动权

  一是任务清楚。及时制定了《丽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丽江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明确了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排查整治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各县(区)也制定印发了各自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目标清晰、任务明确。

  二是底数清楚。严格按照“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原则,全面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排查的房屋,按照“一户一册、一栋一册”的方式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登记入库,实行信息化管理。截至7月21日,系统内共录入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2000栋。

  三是隐患清楚。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挂“红黄蓝”牌进行警示,建立整治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并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表”方式,建立台账,做到排查台账清、隐患情况清、核查定性清。截至7月21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640栋,隐患发生率2.90%。其中:蓝牌567栋,隐患发生率2.57%;黄牌67栋,隐患发生率0.31%,已管控63栋,管控率94%;红牌6栋,隐患发生率0.027%,人员搬离6栋,管控率100%。

丽江市“三个三”工作法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邀请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到丽江开展培训

  坚持“三个先行”,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重点整治先行。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结合丽江市实际,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交通服务区、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整治。

  二是业务培训先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全市上下采取专题培训、现场实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自建房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注意事项等关键问题进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政策知识宣讲,全市上下共开展业务培训63场次,覆盖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政策知识宣讲31场次,覆盖人员1900余人次,确保了工作人员先学懂、学通、学精业务再开展工作。

  三是宣传引导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普及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对自建房隐患排查的认知,全市上下共计张贴宣传标语88幅,发放宣传资料86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配合、参与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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