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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

2024-01-08 13:48:23来源:中华建设网作者:韩冬责任编辑:高文禛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意见》强调,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我国将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

  《意见》从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七条举措。

  《意见》要求,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要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要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要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要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向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提供开户、结算、咨询、现金管理等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

  《意见》要求,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要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意见》要求,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要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加强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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