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3月11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出台的房票安置政策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房票使用范围,不仅允许跨区购房,还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纳入了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盘活南京楼市的存量市场。
记者注意到,和此前各区执行的房票政策不同,此次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跨区购房。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将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系统,经各区房产部门审核后的安置房、商品房统一通过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在房源超市系统中开展房源公示、兑换相关工作。未经公示的房源不参与房票安置。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也可适用。征求意见稿第二条“适用范围”提到,南京市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适用本办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票安置场景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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