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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强化执法检查 推动散装水泥行业有序发展

2025-05-13 14:12:27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丁加力责任编辑:xmt01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发展改革委以《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为根本执法依据,从建立与完善全市发改系统散装水泥执法检查制度出发,充分发挥发改能源监测队伍执法优势,全方位开展散装水泥企业和建设工程日常检查,有目的地开展跨部门专项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办理违法处罚案件,有效推动了禁止现场搅拌、驾驶员培训管理等工作,促进了散装水泥行业有序发展。

  近三年,温州市、县两级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300余次,责令整改28家,立案4起,行政处罚4起。

  坚持强根壮基,建立完善执法基本制度

  2019年,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撤销,散装水泥执法检查职能由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监测中心承担。

  以考核为指引,建立健全发改系统执法基本制度。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发改能源监测系统队伍执法专业性优势,从2019年起就建立和完善散装水泥执法检查基本制度;2021年起,研究制定并下发全市散装水泥执法检查任务和数量;近三年更是将每年散装水泥执法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温州市人民政府对市发展改革委的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对委属处室考核、市对县考核三大考核体系中。

  以规范化建设为导向,规范执法基础性工作。研究制定散装水泥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分3大类别6种违法行为15种违法情形,细化了处罚裁量基准;每年开展执法培训,提高能源监测系统人员执法水平;同时结合自身节能、油气管道、电力、招投标等领域执法工作经验,梳理完善了散装水泥执法文书样张,规范了执法相关的基础性工作。

  以全省“8+X”执法改革为依据,完善散装水泥执法处罚协同办案制度。由于省、市条线不统一的原因,省级层面散装水泥执法处罚事项于2021年完成交接,市级层面经过发改、市监多次面商,市政府协调会等工作,通过1年半的努力,于2022年底正式完成处罚职能交接;交接后,近两年市级层面协同办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完成协同办案3个,各项流程均较好的开展。

  坚持面面俱到,全方位开展日常检查

  近三年,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年均开展散装水泥企业和建设工程日常检查100家/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实施。

  对建设工程违法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当建设工程不具有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情形,建设单位有否进行现场搅拌;当建设工程符合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情形,建设单位有否事先报告等内容。

  对专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使用用车辆驾驶人的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专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否使用未经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的驾驶人驾驶专用车辆的行为,车队日常管理、一车一档、GPS和可视设备安装等内容。

  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者袋装普通干混砂浆的执法检查。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企业有否使用袋装水泥;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重点工程以及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否使用袋装水泥;“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有否使用袋包装普通干混砂浆等。

  坚持有的放矢,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

  近三年,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市监、生态环保等部门共开展散装水泥企业和建设工程跨部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约40家/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安排联合执法,现场检查时各部门各司其职,检查完毕后发文通报结果,取得了较好效果。特别是每年联合住建、市监部门开展的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企业十分重视,有利于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资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今年,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把散装水泥重点工作与执法检查进行创新性的结合,与生态环保、住建部门完成沟通对接,正在开展针对2024年度预拌混凝土清洁生产迭代升级不重视、不作为企业的专项检查,借专项联合检查之力,促散装水泥行业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丁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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