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建材管理中心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5年度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该市工作实际,随机抽取了慈溪市恒鑫建材有限公司等两家建材公司和新城河46-A地块建设工程项目,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和质量管理情况和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驾驶专用车辆进行行政检查;对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事先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执法检查之前,该中心陈铭三主任召集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和预拌混凝土执法检查项目,要求将党纪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始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全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在现场检查环节,严格落实亮证亮码,确保亮证亮码率达到100%。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录入后及时完成审核公示,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强调执法人员在落实监管职责的同时,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执法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问效,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落实轻微违法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要求。(陈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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