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汕头、梅州、东莞三市共6个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要求各地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批复明确原则同意的规划包括:《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茶山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刁田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批复要求,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建 文)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