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中华文明的精神载体,是城乡发展的根脉所系。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统筹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与城市更新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留住乡愁记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举措。新时期,需要以整体性保护为目标、以城市更新为抓手、以全社会参与为支撑,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脉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
一是要坚持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保护理念。单一建筑、孤立景点的保护难以承载完整的历史信息,必须将遗产与其依存的自然环境、空间格局、社会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体统筹,构建“山水城林、人文市井”共生的保护体系。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更新为主的新阶段,“老城不能再拆”成为刚性底线,城市更新不再是大拆大建,而是以“绣花”功夫织补城市肌理、修复生态环境、激活文化价值。将整体保护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流程,既能守住历史文化底线,又能破解老城发展难题,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辩证统一。
二是要坚持规划引领、系统管控,筑牢文化和自然整体保护的制度根基。推动各地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控、动态维护”的遗产保护规划体系,将各类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管控要求,确保在城市更新中不破坏历史格局、不损害自然生态。比如,山西忻州开展佛光寺保护规划研究,出台《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将保护范围划定为四周山脊线围合区域,对寺庙本体与周边山体实施整体保护。同步管控景观视域与历史聚落风貌,维护“寺山相融”的空间格局,以法规刚性约束实现文化与自然遗产协同守护。再如,苏州构建“古城+水乡基底+四角山水”全域整体保护系统,建立“重点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改善、局部改造”四级更新标准,通过“古城细胞解剖工程”精准管控空间肌理,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十全街更新项目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实现古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现代功能有机提升紧密融合。
三是要坚持以用促保、微改精修,推动城市更新与整体保护深度融合。遗产保护与更新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实现“活态保护”,要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的融合,让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更好服务人民群众需求。要引导各地摒弃过度商业化、景观化改造,采用“微更新、轻改造、渐进式”模式,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植入适宜业态,让老街区、老建筑重焕生机。比如,泉州创新“以修代租”模式,政府出资修缮古厝,置换使用权植入文化业态,中山路骑楼、金鱼巷古建重现传统工艺,“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活态保护经验被全国推广。西安易俗社文化街区以修旧如旧的方式保留标志性建筑,更新市政设施,新建文化场馆,让百年秦腔艺术与时尚商业共生,惠民演出惠及百万群众。
四是要坚持多方协同、全民参与,凝聚文化和自然保护与城市更新的强大合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要推动各地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意见表达渠道,鼓励居民、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保护决策、实施与监督。比如,北京在崇雍大街保护更新工作中构建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以“5大计划”等多元平台吸纳民智。更新前举办“认领街道”工作营与设计竞赛,征集创意,实施中推行“菜单式选择”与“4+2+N”陪伴工作法,引导居民参与设计与施工监督,更新后依托“崇雍客厅”长效议事,保障运维共管。通过众筹、共建、共享,实现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的共同缔造模式。泉州实行“指挥部+国企+社会资本”运作机制,招募街头艺人、培育传统工匠,让市民成为遗产保护的主角。各地普遍建立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城市体检制度,通过“随手拍”“民意清单”等方式,让公众参与贯穿更新全过程,形成“人人守护遗产、人人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
五是坚持法治保障、科技赋能,提升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与城市更新融合的治理效能。推动各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杜绝建设性破坏。同时,引导各地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搭建遗产保护信息平台,实现遗产资源精准管理、动态监测。比如,西安建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信息平台,集成多类空间数据,为城市建设避开遗产核心区提供技术支撑。绍兴依托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构建孪生城市数字底座,实现古城保护更新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以科技手段守护文化自然根脉。
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未来需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推动各地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融入城市更新各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实践路径、凝聚社会合力,让每一处遗产都能留住记忆、记住乡愁,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作者鞠德东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名城分会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分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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