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日前,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下称《保护规划》)。
根据《保护规划》,泸州历史城区面积为122.42公顷,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17.16公顷、宜民古街历史文化街区5.81公顷、和丰老街历史文化街区6.38公顷、分水岭老街历史文化街区4.4公顷。
批复要求,泸州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不得改变与历史文化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要注重整体保护,将《保护规划》内容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加快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补充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名录,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钟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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