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宁波市历史建筑预先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针对有保护价值、但尚未纳入正式名录、存在灭失风险的老建筑,建立最长6个月的预先保护机制,填补历史建筑认定之前的保护空白,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从事后抢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当前,宁波市海曙区已完成全市第一处预先保护对象标志牌挂牌,标志着这项制度从政策条文真正落地到保护实践。
据悉,该建筑建于晚清至民国时期,较为完整地保留了浙东乡土建筑的传统工艺与朴素审美,但存在一定损毁风险,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预先保护名录,目前已完成预先保护标志挂牌,落实管控防护措施,为后续开展正式申报认定争取宝贵时间窗口。
老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记忆载体,藏着宁波独有的烟火气与历史底蕴。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过程中,不少极具保护价值的老房子还没来得及获评正式历史建筑,就面临被拆除、损毁的风险。《宁波市历史建筑预先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正是开展老建筑前置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钟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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