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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
2022-07-27 10:46:50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苏红 刘元  责任编辑:徐雨晨

  7月21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主持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对《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储永宏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不断提升保护传承工作水平,为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作出表率。

  储永宏强调,当前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为城乡高品质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谋划。要始终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应保尽保,严格管理,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坚持以用促保,保用互促,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用起来;要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和城乡建设融合发展,让城市留住“回忆”,让家园留住“乡愁”。

  储永宏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要强化政策支持,系统梳理现有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配套政策,发挥好保障作用;要加强技术支撑,提高技术决策科学性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实施水平;要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走实走好。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苏州市、扬州市、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围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席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江苏省召开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

会 场

江苏省召开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

储永宏副省长讲话

江苏省召开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

诸纪录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江苏省召开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

周岚厅长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