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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和未按设计图施工连吃两张罚单 罚金合计9.7万元

2024-04-16 10:41:33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1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显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和未按设计图施工连吃两张罚单,罚金合计9.7万元。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和未按设计图施工连吃两张罚单  罚金合计9.7万元
 

  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台交工罚〔2024〕001号”显示:2024年01月12日09时39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永丰段改建工程第TJ02标段检查时发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在DLK2+050盖板涵(4mX3m)左幅、DLK2+212圆管涵(中1.0米)左幅涵背回填材料及回填断面尺寸均与施工设计图纸载明的不符,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万柒仟零肆拾叁元整(77043元)。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和未按设计图施工连吃两张罚单  罚金合计9.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台交工罚〔2024〕003号”显示:2024年1月9日10时51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伟、陈果在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永丰段第TJ02标巡查时,发现1#钢筋加工场的工棚钢柱宽度尺寸、距离地面第二跨墙面檩条间距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存在工棚坍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经调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以上两项行政处罚合计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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