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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被罚1.9万元

2024-04-23 16:41:02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1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湖南)网站信息显示,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被罚1.9万元。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被罚1.9万元
 

  文书号“潭城罚决字﹝2024﹞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显示,2024年1月26日在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9号广电中心湘潭市广播电视中心钢结构造型构架拆除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现场操作平台上人通道及操作平台的上人作业面未满铺固定水平防护,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3月6日立案调查。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9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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