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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被罚4万元

2024-04-29 14:53:13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1

  近期,信用中国(湖南湘西吉首)网站信息显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炮雾机配备不足,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被罚4万元。
 

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被罚4万元
 

  文书号“(吉)住建罚决﹝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4年3月20日,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在第一季度综合检查中发现,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武陵山智慧冷链仓储物流园项目”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炮雾机配备不足,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于是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3月27日再次巡查时发现,该项目仍未按照要求实施喷淋降尘,作业区降尘措施不力,扬尘问题未得到妥善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对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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